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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苏大基因组资源中心 仪器管理细则-2025

来源: 剑桥-苏大基因组资源中心     作者: 资产管理工作组     发布日期: 2025-05-20     访问量:

    为了加强剑桥-苏大基因组仪器共享平台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作用,更好地为科研、教学服务,制订本细则。

    仪器平台使用规则

1.使用仪器共享平台的所有使用者必须首先进行开卡培训。

2.在使用仪器前,使用者需在剑桥-苏大官网上自学仪器操作视频或说明,或观摩已取得权限使用者操作。学习完成后,至少提前2天向管理员申请参加上机考核,考核通过后才可独立进行仪器操作。如需现场培训的仪器,至少提前1周向管理员申请参加仪器培训,管理员安排后进行仪器培训,培训后需要通过上机考核后,才可独立进行实验。考核通过后有永久使用权。

3.需预约使用的仪器,遵照仪器预约使用制度的规定登陆中心仪器共享管理平台进行预约后使用。其中部分仪器需直接跟培训员进行预约。

4.支持送样的仪器,通过中心仪器共享管理平台向仪器培训员需提前预约,待培训员接受申请后,方可进行实验。

5.仪器使用者在开机前,应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管理员,知情不报者将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6.使用仪器时,按仪器说明书,正确、安全地使用仪器。

7.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者,会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处罚等处分。

8.仪器使用完毕后需如实填写使用记录表。

9.仪器使用完毕后,每人必须带走自己所带来的所有物品,并整理干净。

10.每个课题组按照排班要求进行打扫,每周打扫一次,打扫完毕后登记,周五下午3点前完成打扫并告知管理员确认。

    违规事项及处理办法

计分规则

1.每个使用者单次计分为12分,每个课题组每年有N/2分(N为本课题组在仪器系统内计分周期开始时的总人数)。

2.计分从每年10月1日起,在次年9月30日清零。

3.如出现违规行为的,在违规事项内的,按照违规处理办法。违规行为不在事项内的,由管理员和培训员商议后进行处理。

4.如个人在计分周期内累计扣满12分,除了进行单次处罚以外,停用本人所有仪器使用权限2周,且该计分周期内所有有违规记录的仪器都需要重新考核,通过后才可恢复权限,其他仪器申请后恢复权限,并且再次赋予12分。

5.个人扣分与国合平台补助挂钩。

6.个人第一次累计扣满12分,课题组扣1分,同一人第二次累计扣满12分,课题组扣分翻倍,以此类推。

7.课题组在当前计分周期内扣满N/2分后,除了个人处罚外,该课题组所有人所有仪器使用权限停1周。1周后,由成员自己向管理员申请恢复权限。

    处罚内容及计分

A.10分:取消本仪器使用权限6周,6周后该违规仪器需要考核通过后,恢复使用权限,通知到本人和导师。

B.5分:取消本仪器使用权限4周,4周后提出申请,恢复权限,通知到本人和导师。

C.2分:通知到本人(如个人扣分影响到课题组总分则会通知到导师)。

所有处罚人员及事项均公示

    违规事项

  A.10分

1.未获得仪器使用权,而使用仪器进行实验,处罚所有相关人员

2.需要登记的仪器,使用完毕后,未登记或登记别人名字

3.损坏仪器以及配件

4.损坏仪器后隐瞒不报

5.擅自拔除刷卡设备,直接将仪器插电使用

6.课题组负责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超时或过夜进行实验

7.仪器上其他A类禁止事项

  B.5分

1.被系统自动拉入黑名单的

2.帮他人刷仪器室门禁卡

3.带无权限的人进入仪器室

4.实验前未核对仪器及配件,有损坏或丢失知情不报

5.恶意预约,超过仪器最长使用时间

6.带别的课题组的同学观摩实验,处罚所有相关人员

7.仪器上其他B类违规行为

  C.2分

1.做实验未穿实验服

2.仪器室离开未关门

3.做完实验未打扫仪器桌面,未处理垃圾

4.仪器上其他C类违规行为  

    本细则适用于本仪器共享平台内的所有仪器设备。

    本细则自2025年5月20日起实施,为维持制度稳定性,此规则自生效日起,不再接受修订,下个修订期为2027年8月。具体由剑桥-苏大基因组资源中心资产管理工作组负责解释。

仪器管理细则-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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