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来源: 剑桥-苏大基因组资源中心 作者: 中心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2-14 访问量:
为提升中心对医学院的贡献度,推动中心今后的发展,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中心制定了此年终绩效分配的暂行方案,自2022年末起执行。
总体原则:
1. 中心提倡每位员工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完成各自的基本工作量。
2. 对工作表现突出,能够在教学或者科研业绩上超出个人基本工作量的人员,中心在分配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3. 自2023年起,若个人连续3年教学或科研工作量均未能达到学校基本工作量要求的50%,扣除其当年50%的应发未发部分绩效奖励纳入中心统筹分配。
执行方式:
1. 奖励绩效总额为医学院下发的根据当年教学、科研工作量超额部分分配的奖励金额。
2. 根据医学院下发的教学、科研业绩点汇总表,核对个人的工作量。
3. 完成教学、科研基本工作量要求的个人,其业绩点按照*3的系数,计算得到最终业绩点。
4. 合并计算所有经调整后的业绩点,计算每个业绩点折算的实际金额。具体计算公式:每个业绩点金额=教学、科研业绩奖励部分/调整后业绩点总量
5. 按照折算后的业绩点金额,计算个人的奖励部分绩效。
6. 多人参与项目,原则上牵头人应将不少于30%绩效奖励分配给相应团队成员。
年终绩效奖励分配由办公室分管财务领导具体执行。
剑桥-苏大基因组资源中心
2022-12-14
版权所有: 苏州大学
苏ICP备10229414号-1
技术支持: 南京百迈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